威海民生,旧楼加装新电梯,方便老人生活

作者:卓一地产 来源:卓一地产 2021-06-1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解决老年居民上下楼难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今年,我市将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提升群众生活的便利性。

加装电梯解决居民出行难

近日,市区文化西路180-64号东单元楼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再过几个月,一座崭新的电梯将在这里拔地而起,为这栋单元楼的居民带来全新的居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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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施工现场负责人曲立鹏介绍,这栋单元楼居住的多为老年人,上下楼不便,大家便希望能安装一部电梯,解决出行难的问题。经过业主的协商以及一系列法定程序,今年4月中旬,电梯正式开始施工建设。

“居民楼内部没有增加电梯的空间,只能利用外部空间增设电梯,同时,为了更好地结合新旧两个建筑的关系,我们采用多层钢框架结构体系,如此一来,两者之间既是相互独立的,在外观上又能达到较好的视觉效果,增加建筑的美感。”曲立鹏表示,加装电梯大约需要5个月左右的工期,各项验收通过后,电梯就能交付使用,老年居民再也不用为上下楼发愁了。

每部电梯最多可获20万元补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居民来说是一件大事、好事,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我市出台了《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计划完成20部加装电梯任务。

“加装电梯程序较为复杂,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居民加装电梯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该工作人员表示,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及条件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合法建设的地上主体结构4层及4层以上、原图纸设计无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以及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加装电梯实施条件的住宅。

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属公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其房屋经营管理单位为实施主体;属私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业主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可以推选不超过3名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具体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在实施条件方面,业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加装电梯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尽量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

为切实做好业主之间的协商沟通,应由街道牵头、居民委员会参与,搭建协商平台进行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

此外,为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还可获得财政补贴,每部电梯可获得上限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其中,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区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具体补贴申请程序由各区市自行制定;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由市级和区级按5:5予以补贴。

业主自筹资金部分,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有住房公积金的可凭个人支付增设电梯建设资金的相关凭据,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